2005年3月14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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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十页诉状呼唤母爱

  2005年3月2日下午2时30分,湖北省襄樊市谷城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,座无虚席。
  坐在原告席上的是谷城县城关镇二中学生曹珊珊。今年16岁的曹珊珊,左脸和右脸都长满了红斑。
  坐在被告席上的是谷城县客运站职工37岁的汤文霞,原告的母亲。  
  下午4时许,曹珊珊含着泪水走出了谷城县人民法院。母亲感情复杂地看了她一眼,她们并肩走去,走向街头,走向各自的生活……

  出生5天就被妈妈甩了
  曹珊珊出生后,妈妈便离家出走了,不久,父母的婚姻也夭折。
  今年67岁的曹珊珊的奶奶江光秀讲述了曹家的不幸。
  江光秀家住谷城县城关镇后街19号,是街道老居民,她丈夫曹繁俊是谷城县潭口水库渔场退休职工。他们有三个孩子,只有曹正国是个男孩。1985年秋,曹正国经人介绍,与汤文霞认识了。
  由于曹正国比汤文霞大五岁,两人的恋爱一开始就遭到汤文霞家的强烈反对。1987年,汤文霞怀孕了,当时她还不到20岁,未到法定结婚年龄,拿不到结婚证。没有结婚证就生小孩,在当时汤文霞肯定会被开除公职。在汤家的干涉下,汤文霞把小孩打掉了。谁知竟然是一个男孩,这对几代单传的曹家来说,无疑是一个沉重的打击,从此埋下了曹家与汤家仇恨的祸根。
  1988年4月24日,曹正国与汤文霞几经周折还是结婚了。婚后,汤文霞和公公婆婆住在一起,刚开始日子还算和和睦睦。当时曹正国、汤文霞工资待遇都不错,但因为交伙食费的问题,让汤文霞很不高兴,有事没事当着婆婆的面和曹正国争吵,而曹正国也借机骂其丈母娘,两人的矛盾一触即发。
  1989年1月13日,曹正国与汤文霞又一次争吵之后,一气之下去了襄樊亲戚家散心,而这时汤文霞马上就要临产了。农历1988年腊月初八清晨5点多钟,汤文霞生下一女孩,取名曹珊珊。曹正国不在家,本来积怨很深的婆媳矛盾更加加剧,两人甚至在产房里争吵。第五天,汤文霞出院,婆婆江光秀要抱着珊珊回去,而汤文霞却要抱着珊珊回娘家,两人发生争执,最终江光秀抱走了曹珊珊,而汤文霞一气之下回了娘家。
  可怜的曹珊珊生下来5天便与妈妈分开了。
  一周之后,经他人做工作,汤文霞才回到曹家。可十分好强的婆婆江光秀怎么也无法原谅媳妇的弃女行为,一家人经常磕磕拌拌,轻则冷嘲热讽,重则大打出手。1989年4月5日,汤文霞甩下女儿,再次回到娘家,从那以后她再也没有见过亲生女儿曹珊珊。
  离家出走的汤文霞于1989年底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,当时双方为抚养曹珊珊一事争执不休。汤文霞提出如果她抚养曹珊珊,曹正国要支付一定生活费。而曹家强烈要求抚养曹珊珊,并不要汤文霞支付抚养费。1990年5月25日,谷城县人民法院判决两人离婚,曹珊珊归曹正国抚养。
  离婚后的汤文霞于1993年5月与周某结婚,婚后生有一女孩。
  而曹正国婚姻却是一波三折,与汤文霞离婚后先后又结婚两次,但都是短命的婚姻。
  曹珊珊就和爷爷、奶奶相依为命。可随着年龄的增长,小珊珊懂事了,她知道自己和别的孩子不同,她是个没娘的孩子。在她小学四年级的命题作文“我身边的亲人”一文中写到:“我有爷爷、奶奶、爸爸,但我记忆中没见过我的妈妈,我恨我自己为什么没有妈妈……”

小珊珊患上怪病
  不幸再次降临到曹珊珊身上。
  曹珊珊3岁那一年,面部突然长出了一些小红斑,虽经多方治疗,却始终不见好转。
  7年过后,由小红斑引起的巨大不幸向这个10岁的小女孩袭来。
  1999年7月14日,曹珊珊在家里做功课,突然晕倒在地,口味白沫,全身抽筋,不省人事,经医院抢救,病情稍稍好转。不久,她再次发病,症状和前次一样,此后,曹珊珊先后辗转到谷城县人民医院、枣阳市中医院、襄樊市中心医院,后确诊为神经皮肤综合症——结节性硬化。这种病的发病率占全国总人数的十万分之一,全国当时只有4家医院有治疗这种病的仪器“伽玛刀”,武汉同济医大附属医院有一台仪器,不过动一次手术需要医疗费5万多元。如果不及时治疗,全身会渐起红斑,直到全身都长满“红豆豆”。
  当时江光秀的家境开始急转直下,爷爷奶奶的积蓄几乎花光,本来江光秀家每月不到100元收入,对两位老人来说,到武汉治病简直是天方夜谭。
  后经媒体报道,曹珊珊患病一事牵动了社会各界的心,但有限的捐助对曹珊珊治病来说仅仅是杯水车薪。曹珊珊根本没法去武汉治病,有限的钱只能保证吃药,维持生命。但曹珊珊坚持读完小学,并以优异的成绩考入了襄樊市的一所重点初中。

恨妈妈想妈妈告妈妈 
  曹珊珊发病后,她尤其思念自己的妈妈,当她得知亲生妈妈在客运站上班、并且又成家且又有一个妹妹的消息后,她开始恨妈妈。
  2000年冬天放寒假,曹珊珊一个人偷偷跑到妈妈所在单位,她来过几次都找不着,这次她恶狠狠地告诉妈妈单位的人说:“我叫曹珊珊,请转告汤文霞,我是她女儿,我快死了。”
  曹珊珊终究未能见到母亲。她失望透顶了,她更加“憎恨”妈妈。
  而此时,三次失败的婚姻和女儿的怪病让曹正国的生活一蹶不振,2000年3月,他离开家外出打工。
  父亲离家出走,母亲不认自己,给曹珊珊幼小的心灵上笼罩了一层阴影。此时的曹珊珊也更加思念起她“憎恨”的妈妈。
  2000年8月7日中午,曹珊珊在同学家里看电视,看到了一则女孩状告亲生母亲的报道,她暗暗记在了心头。第4天开始,她就一个人偷偷地写起“告状信”。在信里写道:“我想,既然妈妈生了我,她就有责任和义务抚养我长大。我状告她,她会怪我吗?我状告妈妈还有一个想法,我多么希望见我妈妈一面,听听她的声音。”
  她用圆珠笔工工整整写在稿纸上,一共写了三十多页。2000年8月14日中午,她便来到谷城县人民法院。
  2000年9月21日下午,谷城县法院公开审理此案,旁听席上座无虚席,曹珊珊的左邻右舍都来旁听。
  在庭上,曹珊珊终于见到了她朝思暮想、爱恨交加的母亲汤文霞。这是他们13年来母女第一次相见。
  庭审刚开始,女儿当庭指责母亲汤文霞“我是你女儿,你啥时看过我?我病了,你管过吗?我饿肚子你知道吗?”说得在场人们都眼眶湿湿的。
  毕竟母子连心,血脉相连,汤文霞表示,愿意尽最大的努力,帮助女儿曹珊珊,担负自己应尽的责任。母女当庭达成协议,汤文霞从2001年10月起每月支付给曹珊珊65元的抚育费,直到曹珊珊能独立生活为止。
  调解结束后,汤文霞把曹珊珊拉到自己怀里诉说心里话。这一天,对曹珊珊来说,是她长这么大最幸福的一天。

病情恶化女儿再告生母
  2002年6月,曹珊珊的病情逐渐恶化,时常出现突然晕厥倒地的情况,住院治疗期间,也曾数次病危。她每天都要喝四、五种药。省了又省,一个月还要花300多元药费。
  重病缠身的曹珊珊本来就十分痛苦,但更让她寒心的是,在她几次病重时,生母居然未来看过她一次。自从上次状告生母后,曹珊珊又住了好几次医院。
  2004年12月26日,曹珊珊再次将生母送上了被告席。
  2005年3月2日下午2点10分,法院开庭。母女在法庭上又一次对视。
  “作为生母,我妈妈汤文霞有义务支付部分医药费,同时行使母亲的职责经常来看我”,庭上,曹珊珊一次次呼唤着“妈妈”。
  汤文霞低着头,轻轻哭泣。她在答辩状中写到:“我的儿啊,妈妈怎么不知道爱你呢?俗话说‘儿是妈妈的心头肉,儿行千里母担忧’,妈妈的苦衷你能明白吗?”
  曹珊珊要求母亲负担自己一半的住院费用,汤文霞难以接受。其实,汤文霞也有一本难念的经,自己的日子也过得十分艰难。再婚后,丈夫周某没有工作,只好帮亲戚打工,她自己患有腰椎肩盘突出和胃炎等多种疾病。
  法院再次组织法庭调解。在双方律师和法院法官的帮助下,汤文霞答应每月再加35元生活费,这样每月共计支付曹珊珊100元生活费。当庭汤文霞在调解书上签字,自2005年3月起执行。
  汤文霞看见曹珊珊在身边便想拉住女儿的手,就在两只手将碰到一起的时候,曹珊珊猛的将手缩了回去。
  “我不会怪曹珊珊的,她毕竟是我的孩子。”

  编后:
  这个案子读来实在辛酸,女儿两次状告母亲实出对母爱的渴望;都说血浓于水,母亲哪有不心疼自己的孩子的,在汤文霞的内心深处想必也牵挂着女儿,可是生活艰辛,也有多少无奈。两次母女对簿公堂,但愿法庭能在他们之间架起一座沟通的桥梁,让汤文霞能给亲生女儿更多的关爱,愿曹珊珊在母亲的关爱下,更加坚强地面对病魔,早日康复。